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六条,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六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违规装修谁给管一管?
1、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等违法行为的,由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2、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的违法行为,由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3、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如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目前漳州市区,第一点规划局已经委托给执法局行使行政执法;第二、三点,由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监督站行使行政执法权。业主拆承重墙做门违反哪些规定?
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5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物业收取装修服务费合法吗?能详细解释一下吗?
物业收取装修服务费合法,但要与业主签署装饰装修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合理的收费。这是因为在装饰装修监管服务中,物业公司要进行装饰装修巡查管理,一般来说要集中清运装饰垃圾,避免形成垃圾遍地、影响业主生活的局面,也就是说在装饰装修中有服务,按照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收费是合法的。
现在通常有另一种情况,物业公司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收取装修保证金,以限制业主私自拆改承重墙体、拆改共用设施等给其他业主造成的影响,严格意义讲这种装修保证金的罚没、扣除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只能由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物业公司没有权利进行处罚;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业主违规装修侵害的是相邻业***益,物业公司不是被害方,也不应获得相应的补偿,因此我认为装修保证金收取不合法。在业主发生违规装修事项时,物业公司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向执法机关报告,申请行政执法机关介入***的调查处理才是正道。
您好,我是地产行业法律顾问,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并于2011年1月26日开始实施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收取装修服务费是合理合法合规的
第十六条 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三)允许施工的时间;(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七)管理服务费用;(八)违约责任;(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理合法合规的。
第七款明确规定了要交管理服务费用。
但是这个服务费用的标准是否合理,就要咨询当地物价局了,一般这种费用都会有行业内定价
其次,***院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也对业主装修有明确约定
第五十二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装修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涉及到敲墙等违法施工的,还可能破坏整栋建筑的承重结构,这个责任是任何人都不能承担的,涉及到全楼住户的安全问题,所以物业是必须介入管理的。
剩下还会涉及到建筑垃圾的清运等,尤其现在实行垃圾分类制度,建筑垃圾属于特殊垃圾,都是统一有市政部门进行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六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六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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