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电路工艺规范,建筑装饰装修电路工艺规范最新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装饰装修电路工艺规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建筑装饰装修电路工艺规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厂房电缆敷设规范?
一般照明及插座配线***用BV和W型塑料绝缘线穿钢管在墙内、顶板吊顶内或地下暗敷,照明配电箱引出的各回路零线均不共用,单相三极带接地插座的接地桩头,电气装置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压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可靠接至PE线。
电气施工时应与建筑、结构、给排水、围护结构、暖通工程等工种密切配合,各用电设备出线口标高,位置等以各工种的图纸为准,围护结构和土建施工时电工种应在现场配合,做好现场预埋工作,按规范施工并验收。
电 缆 敷 设 一 般 规 定 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防止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平安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3 应便于敷设、维护。 4 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 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应保证供油装置合理配置。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算。 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设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应怎么样敷设?
① 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内的所有电气线路及有剧烈振动的设备接线,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
② 各类线路导线截面应满足要求。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导线截面不小于 2.5mm2;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仅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导线截面不小于 1.5mm2;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仅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以下各场所导线截面不小于 4mm2;所有的照明线路和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仅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
炸性混合物的场所的所有线路导线截面不小于 2.5mm2。
③ 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移动式电气设备应***用中间无接头的橡皮软线供电。
④ 所有工作零线应与相线具有同等绝缘强度,并处于同一护套或管子中。
⑤ 所有绝缘导线或电缆的额定电压不得低于电网的额定电压,且不得低于 500V。
⑥ 绝缘导线严禁明敷,均应穿钢管。当电缆明敷时,应***用铠装电缆。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仅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及 1000V 及以下的电气线路,在有防止外界损伤的情况下允许***用非铠装电缆。
⑦ 在火灾危险场所,可***用非铠装电缆或钢管配线;在生产过程中凡不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悬浮状、堆积状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但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500V 以下的线路可***用硬塑料管配线。当远离可燃物时,可***用绝缘导线在针式绝缘子上敷设。
① 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内的所有电气线路及有剧烈振动的设备接线,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
② 各类线路导线截面应满足要求。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导线截面不小于 2.5mm2;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仅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导线截面不小于 1.5mm2;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仅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以下各场所导线截面不小于 4mm2;所有的照明线路和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仅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
炸性混合物的场所的所有线路导线截面不小于 2.5mm2。
③ 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移动式电气设备应***用中间无接头的橡皮软线供电。
④ 所有工作零线应与相线具有同等绝缘强度,并处于同一护套或管子中。
⑤ 所有绝缘导线或电缆的额定电压不得低于电网的额定电压,且不得低于 500V。
⑥ 绝缘导线严禁明敷,均应穿钢管。当电缆明敷时,应***用铠装电缆。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仅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及 1000V 及以下的电气线路,在有防止外界损伤的情况下允许***用非铠装电缆。
⑦ 在火灾危险场所,可***用非铠装电缆或钢管配线;在生产过程中凡不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悬浮状、堆积状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但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500V 以下的线路可***用硬塑料管配线。当远离可燃物时,可***用绝缘导线在针式绝缘子上敷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装饰装修电路工艺规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装饰装修电路工艺规范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sdrgw.com/post/445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