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装饰装修安全谁负责,民用装饰装修安全谁负责管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用装饰装修安全谁负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民用装饰装修安全谁负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用安全检查规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对民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维护民用航空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运输机场进行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条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机构(以下简称“民航安检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则,通过实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以下简称“民航安检工作”),防止未经允许的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的危险品、***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
第四条 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的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航空货物、航空邮件应当接受安全检查。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不得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院规定免检的除外。
旅客、航空货物托运人、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航空邮件托运人应当配合民航安检机构开展工作。
第五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统称“民航行政机关”)对民航安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 民航安检工作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检查、规范执勤的原则。
第七条 承运人按照相关规定交纳安检费用,费用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民航安检机构
第八条 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民航安检机构从事民航安检工作。
民用建筑质量***住建委有权管理吗?
民用建筑质量***住建委有权管理。住建委住建局他的职责涵盖了所有的城乡建设开发质量管理,安全监督等方方面面。如果民用建筑质量发生***可以找住建部门的质量监督站进行处理。如果质量监督站不受理或者处理不了,可以申请住建部门按程序上报处理。
住建部门有质监管理部门,是监督管理房屋质量的,所以是有权管理的。
对于房子的质量问题,建委是主管机关;但是说到合同,则可以找工商局进行申诉。所谓行政申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书信、走访等形式向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反映情况、表达意愿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对于全包的装修方式,有必要时常去监理吗?
谢谢邀请,我是花生的视界。
对于全包的装修方式,有必要时常去监理吗?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我自己家里装修过,并且也从事过相关的装修工作,做过项目负责人。我认为全包的装修方式,有必要时常去监理。
我具体解释一下:
所谓全包,就是包工包料(包主材和辅材)。包工包料的前提是,图纸方案详细,范围明确,工期较短,总价格不是很高。全包有好处也有缺点。如果是住宅家庭类装修,好处就是省时相对省心,但缺点也很明显,如装修费用上就要偏高,而且对于无论主材、辅材材料的品质优劣好坏以及价格上,普通消费者是不易识别确定的。会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况发生。在装修施工过程中普通消费者对质量更无法把控,进度多由施工单位说了算,自己无从下手。
住宅家庭、民用类装修,装修费用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上百万元,而民用公共、基础设施类装修费用可能更高。一但出现问题,损失就比较大,过程的控制显得尤为重要。所以最好在选择装修单位出方案报价时,就找好第三方监理单位开始进入。这样对于装修方案的可行性,施工单位是否有实力和能力以及报价的合理性就有专业意见和依据供业主参考和***纳。
再者施工过程的监管控制是非常重要的,材料的进场检查验收,隐蔽验收,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这些重要工作关键节点都需要监理的介入把控。监理单位的重要工作就是帮助业主监督管理好施工过程,预防减少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的发生。监理单位可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公平公正及时的为业主服务。
对于大中型项目,尤其是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国有投资的项目,国外资金援建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标并且必须有监理方。而且相关负责人实行终身负责制。这里就不再赘述监理单位的重要作用。
所以对于全包的装修方式,很有必要时常去监理,大的项目还要驻场进行监督管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用装饰装修安全谁负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用装饰装修安全谁负责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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